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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仙洲福園

公告延長「金門縣金山、金城、金湖、金沙民眾公墓有(無) 主墳墓起掘計畫專案」

  

主旨:公告延長「金門縣金山、金城、金湖、金沙民眾公墓有(無)主墳墓起掘計畫專案」

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30條、第39條、第41條、本縣殯葬管理所115年7月17日殯服字第1150001861號函、本府112年12月27日府民宗字第11201140421號公告及本府113年9月4日府民宗字第11300779921號公告辦理。

公告事項:

一、遷葬延長原因:辦理遷葬期間,因受多項因素影響,致無法於原公告遷葬期限內完成遷葬作業。為使民眾有充裕時間辦理墓基起掘及遷葬相關事宜,爰延長遷葬期限。

二、遷葬地點:

(一)金山公墓:忠二區(金寧鄉東洲段45、45-1地號土地範圍內

(二)金城公墓:東C區、東A區(金寧鄉寧山段62地號土地範圍内)

(三)金湖公墓:西A區(金湖鎮士校段495、495-6地號土地範圍内)

(四)金沙公墓:北區(金沙陽宅段802-803、818-1、868、869-3地號土地範圍內)

三、遷葬原因:因應本縣公墓園區用地趨滿載,建立輪葬制度,促進土地循環利用需要,辦理遷葬作業。

四、延長遷葬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五、公告遷葬期間,上開地點之墳墓所有人、管理人、關係人,逕向承辦人廖小姐、杨小姐、林先生辦理遷葬事宜(聯絡電話):082-322379分66915、66934、66920) 公告期滿後仍無人認領時,視為無主墳墓,將代為雇工予以起掘為必要處理·火化安奉於金門縣仙洲福園纳骨堂,不得異議。

六、爾後如於工程作業中,發現墳墓或遺駭,皆依據本公告辦理遷葬,不再另行公告。

七、注意事項:本次起掘專案,提供本縣殯葬管理所納骨堂1樓及2樓所設置之第1、2層及第10、11層骨灰櫃為免费晉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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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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