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殯葬管理所甄試約僱人員內陞公告 |
| 金門縣殯葬管理所甄試約僱人員內陞公告 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公告事項: 一、甄試約僱人員: 正取1名,備取1名。 二、僱用時間:自本年度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三、應試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 (二)教育部認可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證書者或具有同等學歷證明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四) 現任本所約用人員且具有陞遷意願者。 (五)具備電腦文書作業、電腦應用處理。 四、主要工作項目: (一)公文及行政文書處理。 (二)承辦民眾殯葬業務申請及殯葬資訊系統建檔及維護等工 作。 (三)辦理起掘遷葬查估業務。 (四)殯儀活動協調暨民眾陳情處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報名時應繳證明文件: (一)報名履歷表1份(報名時填寫)。 (二)最新兩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黏貼於報名履歷表)。 (三)資格證明文件:學經歷證件及畢業證書影印一份(A4紙張)。 (四)身分證證明文件正(影)本乙份。 六、甄選方式: (一) 學歷:占總成績30﹪。 1.高中(職)畢業:20分。 2.大學以上畢業:30分。 (二)具備殯葬相關丙級技術證照以上:10﹪。 (三) 近五年年終考績:10%。 甲等者每年採計2分,乙等者每年採計1分,最高合計 10分。 (四)工作表現績優且有獲獎事實者:10%。 (五)年資採計:10% 擔任本所約用人員並從事本所殯儀服務,自到職日起每滿一年採計1分,最高合計採計10分 (六)口試:占總成績40%。 七、口試日期、地點: (一)日期:115年7月28日14時。 (二)地點:本所2樓會議室。 八、錄取標準:依甄選總成績排名,錄取人員如總分相同者,以口試分數較高者順序遴用。 九、核薪標準:依據依「金門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比照分 類職位公務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規定辦理。 十、其他:錄取人員自通知報到日期辦理報到,逾期喪失錄取資格,備取人員其候用資格自錄取公告起,保留候用資格1個月。 十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報名地點:本所總務組。 (二)報名時間:自115年7月23日至115年7月27日17時30分。 (三)報名方式:採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或郵寄報名(以送達日期為主)。 十二、聯絡方式: (一)地址:金門縣金寧鄉東洲68-1號。 (二)電話:(082)311753分機66919 歐陽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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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7/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