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殯葬管理所甄試約用人員公告 |
| 依據:金門縣政府及所屬機關(構)學校約用人員管理要點。 公告事項: 一、甄試約用人員: 正取1名,備取1名。 二、僱用時間:自本年度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三、應試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男性需服完兵役者(或持有免役證明者)。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中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證書者或具有同等學歷證明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四)具備簡易電腦文書作業、電腦應用處理。 (五)具備普通大貨車以上駕照者尤佳。 四、主要工作項目: (一)承辦服務中心各項殯葬申請案件填寫、歸檔整理及治喪服務。 (二)承辦民眾申請一般殯葬及遷葬等業務。 (三)協助辦理起掘遷葬查估業務。 (四)納骨堂查詢系統申請資料修繕及建檔等工作。 (五)協助運柩車出勤派遣工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報名時應繳證明文件: (一)報名履歷表1份(報名時填寫)。 (二)最新兩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黏貼於報名履歷表)。 (三)資格證明文件:學歷證件及畢業證書影印一份(A4紙張)。 (四)身分證證明文件正(影)本乙份。 六、甄選方式: (一) 學歷:占總成績45﹪。 1.國中畢業:35分。 2.高中(職)畢業:40分。 3.大學以上畢業:45分。 (二)口試:占總成績50%。 (三)持有大貨車駕照:5% 七、口試日期、地點: (一)日期:115年4月28日上午10時。 (二)地點:本所會議室。 八、錄取標準:依甄選總成績排名,錄取人員如總分相同者,以口試分數較高者順序遴用。 九、核薪標準:依據金門縣政府及各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 十、其他:錄取人員自通知報到日期辦理報到,逾期喪失錄取資格,備取人員其候用資格自錄取公告起,保留候用資格1個月。 十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報名地點:本所總務組。 (二)報名時間:自115年4月23日至115年4月27日17時30分。 (三)報名方式:採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或郵寄報名(以送達日期為主)。 十二、聯絡方式: (一)地址:金門縣金寧鄉東洲68-1號。 (二)電話:(082)311753分機66919 歐陽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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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