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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大貨車使用規範

  

主旨:有關本所大貨車使用規範

公告事項:

一、大貨車使用目的及對象:鄉親治喪用,家屬限乘人數不得超過16人。

二、申請範圍起訖地點:

(一)殯儀館辦理告別式:「土葬」-殯儀館-公墓-喪家。「火化」-殯儀館-喪家。

(二)自宅辦理告別式:「土葬」-喪家-公墓-喪家。「火化」-喪家-殯儀館-喪家。

三、鑑於公墓車道地磚承受力有限,禁止大貨車進入公墓,限停駛於公墓入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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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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