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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參與告別式如有手語翻譯服務需求

  

(一)服務對象:各類翻譯服務需求,得向本所提出申請,依申請對象不同區分如下:

  • 單位申請:本縣各級公務機關及所屬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機構)。
  • 個人申請: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聽(語)障者或合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及其家屬。

 (二)服務項目:聽障參與告別式(或殯葬業者辦理告別式)

  • 申請單位:金門縣殯葬管理所服務中心 082-311753
  • 應備文件:申請人(單位)應於申請服務日前三天填寫「申請表」檢附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申請服務事由相關證明文件,以傳真、電子郵件或郵寄等方式,送交本府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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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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