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金山、金城、金湖、金沙民眾公墓遷葬公告 |
主旨:公告「金門縣金山、金城、金湖、金沙民眾公墓有(無)主墳墓起掘計畫專案」
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30條、第39條、第41條及本縣殯葬管理所113年8月26日殯服字第1130001807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遷葬地點:
(一)金山公墓:忠二區(金寧郷東洲段45、45-1地號土地範圍內)
(二)金城公墓:東A區(金寧鄉寧山段62地號土地範圍內)
(三)金湖公墓:西A區(金湖鎮士校段495、495-6地號土地範圍內)
(四)金沙公墓:北區(金沙鎮陽宅段802、803、818-1、868 、869-3地號土地範圍內)
二、遷葬原因:因應本縣公墓園區用地趨滿載,建立輪葬制度,促進土地循環利用需要,辦理遷葬作業。
三、遷葬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
四、公告遷葬期間,上開地點之墳墓所有人、管理人、關係人,逕向承辦人廖小姐、李先生辦理遷葬事宜(聯絡電話:082-322379#66915、66920),公告期滿後仍無人認領時,視為無主墳墓,將代為雇工予以起掘為必要處理后,火化安奉於金門縣仙洲福園納骨堂,不得異議。
五、爾後如於工程作業進行中,發現墳墓或遺骸,皆依據本公告辦理遷葬,不再進行公告。 |
公告日期 2024/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