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廳布置使用規範 |
主旨:禮廳布置使用規範 依據:金門縣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 公告事項: 一、本所為加強所屬殯儀設施之使用管理及安全維護,確保殯葬設施服務品質,特公告旨揭規範。 二、禮廳冷氣、布幕、伸降桿操作人員:限管理員。 三、場次告別式布置(前一天),提供3小時免費冷氣使用,可選擇上午或下午時段。 (一)布置冷氣免费使用時段:上午9:00-12:00或下午2:00-5:00(限當日早午场無告別式時適用)。 四、超過3小時請依本縣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先至服務中心辦理登記及繳費。 (一)甲種禮廳冷氣(懷恩廳):每場以3小時為限,超過每小時加收新臺幣400元。 (二)乙種禮廳冷氣(景賢廳、明義廳):每場以3小時為限,超過每小时加收新臺幣200元。 五、場次布置,下午5:30後由保全人員操作冷氣總開關,請依使用者付费原則,先至服務中心辦理登記及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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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