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殯葬管理所甄試按日計酬人員公告(第二次) |
依據:金門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僱用及管理考核要點。 公告事項: 一、甄試按日計酬人員: 正取1名,備取1名。 二、僱用時間:自本年度通知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三、應試資格: (一)具身心障礙手冊。 (二)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男性需服完兵役者(或持有免役證明者)。 (三)教育部認可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證書者或具有同等學歷證明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四)具備簡易電腦文書作業、電腦應用處理。 四、主要工作項目: (一)負責冷凍室內部等設施維護管理及大體冷凍處理事宜。 (二)協助辦服務中心各項殯葬申請案件填寫、歸檔整理等墓政 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報名時應繳證明文件: (一)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二)報名履歷表1份(報名時填寫)。 (三)最新兩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黏貼於報名履歷表)。 (四)資格證明文件:學歷證件及畢業證書影印一份(A4紙張)。 (五)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男性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印本乙份。 六、甄選方式: (一) 學歷:佔總成績50﹪。 1.高中(職)畢業:40分。 2.專科學校畢業:45分。 3.大學畢業:50分。 (二)口試:佔總成績50%。 七、口試日期、地點: (一)日期:113年7月3日下午2時(時間如有異動另以電通知) (二)地點:本所會議室。 八、錄取標準:依甄選總成績排名,錄取人員如總分相同者,以口試分數較高者順序遴用。 九、核薪標準:每小時工資183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月最高工作天數計22日。 十、其他:錄取人員自通知報到日期辦理報到,逾期喪失錄取資格,備取人員其候用資格自錄取公告起,保留候用資格1個月。 十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 報名地點:本所總務組。 (二) 報名時間:113年6月21日至113年6月28日下班時間17:30分前送達 (二)報名方式:採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或郵寄報名(以送達日期為主)。 十二、聯絡方式: (一)地址:金門縣金寧鄉東洲68號。 (二)電話:(082)318823分機66919 歐陽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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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