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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本所調整租用禮儀廳使用時間,自本(113)年6月1日起實施

  

主旨:為本所調整租用禮儀廳使用時間乙節

依據:金門縣政府113年5月7日府民宗字第1130039154號函

公告事項:

一、早場:08:00-10:00(退場10:00-10:30)

二、午場:11:00-13:00(場佈10:30-11:00、退場13:00-13:30)

三、下午場:1400-16:00(場佈13:30-14:00、退場16: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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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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