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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鎮沙宅劃段244-1地號範圍內有 (無)主墳墓遷葬公告

  

公告事項:

一、墳墓地點:本鎮沙宅劃段244-1地號範圍內尚未遷葬之有(無)主墳墓。

二、遷葬原因:妨礙工程施建,維護公共利益。

三、遷葬時間:自公告日滿三個月。

四、上開地點之墓所有權人、管理人、關係人,請於遷葬期限內檢附受葬者除戶本、現戶謄本、身份證、印證明(章

)、切結書,逕向本鎮辦理遷葬事宜(承辦人:陳瑋欣,聯絡電話:082-352150#211),逾期未遷葬者視為無主墳墓,由本鎮代為遷入金門縣殯儀館(納骨堂電話:082-322379、082-311753),不得異議。

五、爾後施工中若再發現墳墓,皆依據本公告辦理遷葬,不另行公告。

六、凡遷移完畢之墳墓,本所將於公告期滿後,依前開申請文件發放遷移補償費給申請人,本所不另行公告徵求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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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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