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消息 > 最新消息
回上一頁
依據: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30條規定及其施行細則辦理。
公告事項:
一、墳墓地點:金門縣金寧鄉北四劃段780地號內。
二、遷葬原因:妨礙公共工程施建。
三、遷葬時間:自111年3月21日起三個月內。
四、墳墓所有人、管理人、關係人,請於遷葬期限內逕向本鄉辦
理遷葬事宜,逾期未遷葬者,由本鄉代為遷葬至金門縣納骨
堂(塔)不得異議。
五、承辦人:金門縣金寧鄉公所建設課。
六、電話:(082)32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