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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鎮金湖鎮陳坑段625地號範圍內有(無)主墳墓遷葬事項

  

主旨:公告本鎮金湖鎮陳坑段625地號範圍內有(無)主墳墓遷葬事項。

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30條、第39條及第41條辦理。

公告事項:

一、墳墓地點:金湖鎮陳坑段625地號範圍內。

二、本鎮辦理工程施建。

三、自公告起三個月內。

四、上開地點之墳墓所有人、管理人、關係人、請於遷葬期限內,逕向本所辦理遷葬事宜;公告期滿後仍無人認領時,視為無主墳墓,由本所代為雇工予以起掘為必要處理後,火化安奉於金門縣殯葬管理所納骨堂(塔)不得異議。

五、爾後如於工程進行中再發現墓或遺骸,皆依據本公告辦理遷葬,不再進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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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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