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殯葬管理所電子輓額使用規範 |
金門縣殯葬管理所電子輓額使用規範 一、 金門縣殯葬管理所(以下簡稱本所)為落實簡葬、節葬 及身後環保之殯葬新文化,各級禮廳全面使用電子輓額 ,特訂定本使用規範。 二、 申請對象:中央駐金各機關首長、各級民意代表、縣府一、二級機關首長。 四、 申請時間:於告別式(公奠、祭)前二日完成申請。 五、 申請方式: (一) 全國各縣市:請各單位至內政部電子輓額專區 https://mort.moi.gov.tw/backendadmin/申請帳密。 (二) 本縣各機關:本所網頁下載申請書傳真(082-322791) 或MAIL:km311753@gmail.com。 六、 應配合及注意事項: (一) 請勿冒用他人名義申請致贈電子輓額,以免發生侵權行為。 (二) 請於告別式舉辦前二日完成輓額致贈程序,逾時恕不予登出。 (三) 如不使用電子輓聯請洽禮廳管理員,勿逕自拔除電子輓額電源 線或網路線,如有毀損照價賠償。 (四) 使用本所電子輓額,請遵照使用規範規定辦理,違反規定者依 相關規定究責。 七、 本規範報上級主管機關核定後,自公布日實施。 |
公告日期 2015/07/29 |